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特急 关于报送 2023 年光伏发电项目市政府固定 资产投资资金需求及项目安排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: 根据我委党组会要求及市财政局关于 2023 年市级预算 资金工作安排,请各区统筹安排好 2023 年本区光伏发电项 目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项目及资金需求。为拓宽 项目来源渠道,做到公开透明,本次光伏发电项目储备各区 需要通过公开方式向社会征集。 一、申报条件 (一)申报项目的实施地需在本市范围内,符合首都功 能定位及市区两级规划布局,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、城市 风貌、第五立面管控等相关要求。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 施应满足建筑高度管控要求,避免对周边建筑及环境造成影 响。 (二)光伏发电项目组件效率应达到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部门关于发布<可再生能源效能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(2022 年版)>的通知》中的标杆水平,其中单晶硅组件效 率不低于 20.5%,多晶硅及薄膜组件效率不低于 17%(若国家 层面要求提升,本市将做出动态调整)。光伏发电项目应用的 电池组件及逆变器生产企业须纳入工信部发布的《符合<光 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>企业名单》,电池组件提供不低于 10 年 的质保,不低于 25 年的最大功率保证。逆变器提供不低于 8 年的质保。 (三)符合北京市政府投资领域方向,并在 2023 年内开 工后形成实物工作量。 (四)项目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记录,经营状况良好, 财务制度健全。 二、项目类型 (一)产业园区(经国家、市级、区级认定)、基础设施、 老旧小区、公共机构、市级重点工程等整体实施的光伏发电 项目。项目申请资金支持时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进行 整体规划,原则上项目总体规模不小于 1 兆瓦。 (二)结合关停矿区生态修复、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、 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。 (三)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 目、光储直柔项目、光伏充电桩及应用光伏发电的综合能源 服务项目(支持范围包括:光伏组件及必要的安装辅助系统、 逆变器、汇流箱等配电系统)。 三、填写要求 各区发改委按照征集标准和项目类型审核所属区域内 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后,按照要求填写《2023 年市政府固 定资产投资需求项目表》上报,未通过公开征集并纳入我委 储备库的项目,原则上不得申请当年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补助。请于 10 月 13 下班前,将项目表反馈至我委联系人邮 箱 niyi@fgw.beijing.gov.cn。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需求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2023 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需求项目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 (联系人:新能源处 倪仡;联系电话:55590473/138010042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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